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宓氏家训:宓琴雅韵,德艺双馨 —— 平昌宓氏的音乐美学与品德修养

时间:2025-07-10作者:星晨阅读:34分类:家风家训

在鲁地单父(今山东菏泽)的古衙署遗址中,流传着一则跨越两千五百年的佳话:春秋时期,孔子弟子宓子贱任单父宰,不治而治,每日在堂上鼓琴,百姓安乐,境内大治。这种 “鸣琴而治” 的为政智慧,不仅成为中国政治美学的经典范式,更被平昌宓氏奉为家族精神的源头。明代编纂的《宓氏宗谱》将 “琴韵育人,德艺兼修” 的理念凝练成家训核心,“宓” 姓与 “琴” 的意象相互交织,形成 “以乐正心,以艺载德” 的独特传承。当当代家庭教育面临 “重技轻德”“艺德割裂” 的困境,这些流淌在琴弦上的文化基因,正以 “艺术熏陶”“品格养成” 的现代形态,成为重塑教育本质的精神滋养。

宓氏家训:宓琴雅韵,德艺双馨 —— 平昌宓氏的音乐美学与品德修养

宓氏家训:宓琴雅韵,德艺双馨 —— 平昌宓氏的音乐美学与品德修养

一、琴韵家风:从鸣琴而治到德艺传承

平昌宓氏的家族史,是一部融合音乐美学与品德修养的教化史诗。宓氏源出伏羲氏,以 “宓” 为姓(“宓” 与 “伏” 通),自古便与礼乐文化结缘。至宓子贱时,这种缘分升华为 “乐与政通” 的实践哲学。史载其 “治单父三年,弹琴不下堂,而单父治”,他认为 “琴者,禁也,所以禁止淫邪,正人心也”,将古琴的 “清和淡远” 转化为治理的 “宽简仁厚”。这种 “以乐教代刑政” 的智慧,被《宓氏家训》记载为 “治家如治邑,治邑如鼓琴:缓急有度,刚柔相济,方得其中”。

汉代以降,宓氏家族逐渐形成 “琴学传家” 的传统。东汉宓熙任太乐令时,“校订雅乐,删汰淫声”,提出 “乐有三境:声境悦耳,韵境悦心,德境悦神”,将音乐修养分为技艺、意境、品德三个层次。魏晋时期,平昌宓氏成为玄学与琴学交融的代表,宓康所著《琴德论》提出 “无德者不能尽琴之妙,无艺者不能传德之微”,明确了 “德为艺本,艺为德表” 的辩证关系。唐代宓氏琴家宓知言创 “平昌琴派”,其 “清、和、雅、正” 的琴风,正是对 “德艺双馨” 的音色诠释。

家族精神的形成,与平昌(今山东诸城)地域文化密不可分。这片作为齐鲁礼乐交汇之地的沃土,既浸润着孔子 “兴于诗,立于礼,成于乐” 的教化思想,又孕育出 “乐与政通” 的实践传统。宓氏在此汲取养分,将儒家的 “礼乐相成”、道家的 “大音希声” 与墨家的 “非乐而重用” 熔铸为独特的艺术观。《宓氏家训》开篇即言:“吾族习琴,非为炫技,乃为修德;吾族传艺,非为谋利,乃为育人。琴音雅正,则心术端方;技艺精纯,则德行坚定。” 这种将音乐技艺与品德修养深度绑定的认知,使其跳出单纯的艺术传承,形成 “艺以载道” 的家族特质。

二、家训精要:德艺双修的教化之道

《宓氏家训》二十八条训言中,“德艺双馨” 构成精神双轴,其 “学琴三阶”——“正心(德之本)、习技(艺之基)、化物(用之境)”,在历代宓氏子弟中代代相传。明代琴家宓若虚在《琴学启蒙》中阐释:“学琴者,先明‘禁’义:禁浮躁,禁骄矜,禁功利,此三禁即修德之始;再求‘和’境:指与弦和,心与指和,人与乐和,此三和即习艺之途;终达‘化’境:以琴修身,以琴育人,以琴化俗,此三化即德艺之果。” 这种系统思维使宓氏的艺术教育避免了碎片化与工具化。

“以乐正心” 的德育智慧体现在具体实践中。家训规定 “子弟七岁始学琴,先习《鹿鸣》《关雎》,明君臣、夫妇之伦”,认为 “闻《韶》乐而知孔子之仁,听《广陵散》而识嵇康之节”,音乐成为品德的 “镜像”。宋代宓氏子弟宓汝舟在《琴课》中记载:“每日晨操《幽兰》,以养其静;暮弹《流水》,以育其智;朔望合奏《大同》,以明其公。” 通过不同琴曲的情感熏陶,实现 “乐与心通” 的德育效果。

“以艺载德” 的技艺训练强调 “德艺互证”。家训反对 “为艺而艺”,提出 “技进于道” 的标准:“指法即心法,音准即德准。若指躁则心浮,音偏则德亏。” 明代宓氏琴师宓仲醇教琴时,必先问 “近日行止有亏否”,若有过则 “停课三日,省过后方复教”。他认为 “琴曲《大雅》难在‘穆穆’之音,此非指法精熟可致,必心怀敬慎者方能弹出”,将道德境界作为艺术精进的前提。

“化物致用” 的实践呈现多层次面向。对家族而言,“岁时聚会,鼓琴论道”,以琴音凝聚亲情;对乡里而言,“设琴社教贫家子弟,不收费而重品行”,宋代平昌宓氏琴社培养出三十余名 “善琴而敦品” 的学子;对社会而言,“以琴曲记录史事,明善恶劝惩”,宓氏所传《忠义操》《悯农吟》等琴曲,将历史教训与道德评判融入旋律,实现 “乐教” 的社会功能。

三、现代转化:艺术与品德的教育融合

在当代家庭教育领域,宓氏家训的智慧正焕发新生。山东诸城某 “宓氏琴院” 将 “学琴三阶” 转化为 “艺术德育课程”:初级班通过《诗经》琴歌学礼仪,中级班结合琴曲背景讲品德故事,高级班组织 “社区琴韵分享会” 践行公益。学员家长反馈:“孩子学琴后,不仅指法精进,更懂得了‘《梅花三弄》练坚韧,《平沙落雁》修谦让’。” 这种 “艺德共长” 的模式,恰是对 “鸣琴而治” 的现代诠释。

“以乐正心” 的理念启发家庭艺术教育改革。上海宓氏后裔宓晓琴创办的 “家庭琴课”,摒弃 “考级至上” 的功利导向,代之以 “每日十五分钟琴与话”:孩子弹琴后,家长与孩子讨论 “今天的琴声里有急躁吗?有谦让吗?” 这种对话使艺术成为品德反思的媒介。她的女儿在日记中写道:“弹《良宵引》时,妈妈说我漏了一个泛音,就像做人少了一份细心 —— 原来弹琴和做人一样,都要认真。”

“德艺互证” 的传统推动校园美育实践。诸城某中学将《宓氏家训》中的 “琴德论” 融入艺术教育,在音乐课中增设 “艺德评议” 环节:学生演奏后,不仅评价技巧,更讨论 “这首曲子体现了怎样的品格?演奏者是否传递出这种品格?” 这种评议使学生明白 “技巧再好,若无真情与正心,仍是‘无德之艺’”。该校艺术特长生违纪率较往年下降 60%,印证了 “以艺载德” 的教育效力。

四、《宓氏家训》(节选)及注解

《宓氏家训》(据明嘉靖年间《平昌宓氏宗谱》整理)

宓氏子弟,当知 “琴” 之为用:非娱人,乃修己;非炫能,乃明心。心正则音正,德高则艺高。

(注解:宓氏子弟,应当明白古琴的作用:不是用来娱乐他人,而是用来修养自身;不是用来炫耀才能,而是用来明悟本心。内心端正则音声端正,品德高尚则技艺高超。)

学琴先学德,无德者禁学。德有三端:孝于亲,友于兄弟,信于朋友。缺一则艺难精。

(注解:学琴先要学习品德,没有品德的人禁止学琴。品德有三个方面:对父母孝顺,对兄弟友爱,对朋友诚信。缺少一方面,技艺就难以精湛。)

琴曲有别,取舍有道。《韶》《武》之雅可习,靡靡之音当弃。听其音可知其德,观其艺可察其心。

(注解:琴曲有雅俗之别,选择有原则。《韶》《武》等雅乐可以学习,颓废***的音乐应当摒弃。听一个人的琴声能知道他的品德,看一个人的技艺能察觉他的内心。)

习琴有恒,一日不弹则心浮;修德无辍,一时不敬则行亏。艺可补德之疏,德可救艺之偏。

(注解:练习琴艺要有恒心,一天不弹奏就会内心浮躁;修养品德不能中断,一时不恭敬就会行为有亏。技艺可以弥补品德的疏忽,品德可以挽救技艺的偏差。)

以琴教家,则家和睦;以琴教乡,则乡仁厚。勿使琴艺沦为谋生之技,当令其成为育德之器。

(注解:用琴艺教化家庭,家庭就会和睦;用琴艺教化乡里,乡里就会仁厚。不要让琴艺沦为谋生的工具,应当让它成为培育品德的器物。)

吾族传琴,不传无德者,不传炫技者,不传功利者。传得其人,则琴德永存;传非其人,则琴道中绝。

(注解:我们家族传授琴艺,不传给没有品德的人,不传给炫耀技艺的人,不传给急功近利的人。传给合适的人,琴与德的传统就会永远存在;传给不合适的人,琴道就会中断。)

五、结语:从琴弦到心灵的教育共鸣

抚摸平昌宓氏祠堂中珍藏的唐代古琴,其断纹间仿佛仍回荡着 “鸣琴而治” 的清越。从宓子贱 “以琴治邑” 的宽和,到汉代宓熙 “以乐正礼” 的严谨;从魏晋宓康 “德艺互证” 的哲思,到当代宓晓琴 “琴话育人” 的实践,宓氏家族用两千五百年证明:艺术的最高境界是品德的外化,教育的终极目的是心灵的和谐。

这种传承揭示:传统艺术教育与现代家庭教育存在深刻共鸣。“宓琴雅韵” 的清和对应着品格的温润,“德艺双馨” 的理念衔接着 “立德树人” 的宗旨,“鸣琴而治” 的智慧则指引着 “润物无声” 的教育方法。当考级证书取代艺术感悟,当功利心淹没审美力,宓氏家训提醒我们:让孩子学琴,不是为了培养演奏家,而是为了让他们在《流水》中懂得谦逊,在《梅花》中学会坚韧,在《幽兰》中感受高洁 —— 这才是艺术教育的本真。

在这个喧嚣的时代,宓氏家族 “宓琴雅韵,德艺双馨” 的精神,恰如一缕琴音穿透浮躁,告诉我们:教育的真谛,不在于教会孩子多少技艺,而在于让他们在艺术与品德的共生中,成为 “温润如玉,坚贞如石” 的完整的人。这或许就是《宓氏家训》留给当代父母最珍贵的启示 —— 以琴韵滋养心灵,以品德照亮艺途。